2020年6月20日,福安市鑫泓工贸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及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组织召开《生产发电机、组装发电机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温州爵士风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施设备单位)、福建中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邀请的3位专家,共计9人,成立了验收组(成员名单附后)对本项目进行验收,与会人员通过现场核查、查阅相关资料,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福安市鑫泓工贸有限公司位于福安市城阳铁湖机电配套工业园区本项目在福安市城阳铁湖机电配套工业园区B-05-1号地块(占地面积3303.6m2)之外,还租赁了福安市东隆电机有限公司位于铁湖机电配套工业园区B-05-2号地块见附件3(占地面积3306.9㎡),合计厂区总占地面积6610.5m2,总建筑面积为6283.71m2。建设钢构厂房1座,并配套建设办公楼、给排水、供配电、停车位、绿化、道路等辅助设施。添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生产、加工、检验设备等设施,形成年生产发电机1200台,组装发电机组300套的生产规模,总投资450万元,环保总投资30万元,环保总投资与项目建设总投资比例为6.7%。
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9月通过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闽发改备[2017]J020310号),2017年11月委托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编制完成 《生产发电机、组装发电机组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1月通过了福安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件号:安环表(2018)4号。本项目于2018年1月开工建设,于2019年4月投入试运行。
验收范围
本次的验收范围为生产发电机、组装发电机组及其配套相关项目涉及废水、废气污染防治设施。
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的建设地点、内容、生产工艺及产污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其中办公楼由原来的3层楼变更为5层半;危废间20m2变更为5m2;油漆仓库由10m2变更为5m2;有组织废气处理装置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UV光催化处理设施,更能有效的处理有机废气;由于电焊烟气较少,沉降快,工作时周期较短,由原先的移动式电焊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更改为经密闭车间后进行集中式排放。不涉及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厂区实施雨污分流,厂区雨水收集后排入园区雨水管网,入园区污水管网,根据生产工艺分析,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需要用水,无工业废水排放。
废气
有机废气:本项目的有机废气主要来源于真空浸漆、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建设单位为减少有机废气的扩散,真空浸漆、喷漆、晾干工序均保持较为密闭的车间进行生产。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抽气装置后,统一引入配备的一体化吸附棉+活性炭吸附+UV光解装置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以有组织形式排放,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漆雾)、苯、甲苯、二甲苯、苯系物、乙酸乙酯与乙酸丁酯合计、非甲烷总烃以及VOCs。
电焊烟尘:电焊工序在固定的位置进行焊接,焊接烟尘经密闭车间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其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切割金属粉尘:项目生产加工过程中采用切割机对钢板壳切割,该过程会产生较少的粉尘,金属粉尘比重较大,易沉降下来,且在车间内进行,可利用厂房抑尘,金属粉尘大部分沉降在周边地面,定期收集集中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
试机废气:本项目在发电机机组组装过程中采用柴油燃料进行试机,由于仅抽检1%样品进行试机。试机柴油量较少,时间较短,因此试机排放的CO、NOX废气极少,故不进行监测。
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车床、电焊机、绕线机、液压机、风机、空压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通过合理布局各机械设备的位置,各消声、隔声、减震等措施来降低噪声。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定点存放,由环卫工人统一收集处理。一般固废定点存放,定期出售给相关回收单位。危项目设有专门的危险废物间,专人收集,集中管理,并委托福安市永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定期收集,统一处理。
其他环保措施
已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套相应环境应急设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根据福建中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验收检测报告(ZK20050827),监测结果表明:
废水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无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后:pH值、悬浮物、COD、BOD5、氨氮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达到批复要求。
废气
(1)固定源废气
项目排气筒废气颗粒物排放平均值为2.5mg/m3,排放速率为0.035kg/h,符合《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即颗粒物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
由于地标在2018年9月1号开始执行,因此本项目固定源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标准浓度限值。
苯排放平均值分别低于检出限(0.01mg/m3);甲苯平均值分别为0.041mg/m3和0.033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5.62×10-4kg/h和4.52×10-4kg/h;二甲苯平均值分别为0.037mg/m3和0.038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5.07×10-4kg/h和5.30×10-4kg/h;苯系物平均值分别为0.085 mg/m3和0.080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1.16×10-3kg/h和1.11×10-3kg/h;乙酸乙酯与乙酸丁酯合计平均值为0.111mg/m3,排放速率为1.52×10-3kg/h;非甲烷总烃平均值分别为4.00mg/m3和4.58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0.055kg/h和0.063kg/h。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标准浓度限值(苯≤1mg/m3、甲苯≤3mg/m3、二甲苯≤25mg/m3、苯系物≤45mg/m3、乙酸乙酯与乙酸丁酯合计≤50mg/m3、非甲烷总烃≤70mg/m3)。
VOCs排放平均值分别为1.88mg/m3和2.24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0.026kg/h和0.031kg/h。符合《福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表1标准浓度限值,即VOCs≤100mg/m3。
颗粒物的处理效率为82.3%~90.8%;甲苯的处理效率在74.4%~84.1%;二甲苯的处理效率在43.9%~73.9%;苯系物的处理效率在68.8%~75.4%;乙酸乙酯与乙酸丁酯合计的处理效率在78.9%~90.1%;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在53.5%~61.3%;VOCs的处理效率在76.3%~89.5%。
无组织废气
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甲苯高浓度分别为0.0191mg/m3和0.069mg/m3;二甲苯高浓度分别为0.003mg/m3和0.480mg/m3;乙酸乙酯与乙酸丁酯合计高浓度分别为0.050mg/m3和0.039mg/m3;非甲烷总烃高浓度分别为1.93mg/m3和1.91mg/m3。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4中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苯≤0.1mg/m3、甲苯≤0.6mg/m3、二甲苯≤0.2mg/m3、乙酸乙酯与乙酸丁酯合计≤1.0mg/m3、非甲烷总烃≤2.0mg/m3)。
VOCs高浓度分别为2.24mg/m3和2.73mg/m3,均符合《福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中企业边界VOCs的浓度限值,即VOCs≤4mg/m3。
厂区内监控点非甲烷总烃的大浓度为2.80mg/m3和3.09mg/m3。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3中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非甲烷总烃≤8.0mg/m3)。
厂界噪声
项目夜间不生产,根据现场检测,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
固废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性固体废物中的废边角料、废焊渣、切割机沉降粉尘及废包装材料统一分类、收集、堆放,外售给相关物资回收部门,危险废物中的废漆桶、废机油、废活性炭及废过滤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单位处理。
总量控制
本项目VOCS排放量0.029t/a,符合总量控制VOCS排放量0.083t/a。生活污水无需申请总量控制。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项目基本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原则同意通过本项目工程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建议和要求
1、废气吸收装置的集气罩应放置合理位置,不宜过高,确保废气吸收效率;
2、涂装工序应在密闭车间内作业,防止有机废气外溢;
3、加强环保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4、做好各类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处置;
5、完善验收报告。
附:生产发电机、组装发电机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成员名单。
福安市鑫泓工贸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0日星期六